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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规定有哪些?

2024-03-25 18:19:49  来源:网络   热度:

一、安全管理规定有哪些?

1 目的

为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把安全事故控制在不发生或者发生在公司拟定的指标之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体员工。

3 安全管理制度

3.1 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以确保单位财产及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

3.2 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定期为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演习,使各项安全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3.3 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警惕.

3.4 各部门下班、放假期间加强巡查工作,关好门、窗、橱、柜,并关闭所有电器电源,消除安全隐患。

二、铁塔安全管理规定?

1、核对所登杆塔线路名称、杆号、分色标志;

2、上杆前应检查杆根是否牢固,新立杆基未牢固以前,严禁攀登;遇有冲刷、起土、上拔的电杆,应先培土加固,或打临时拉绳后再行登杆。凡松动导、拉线的电杆,应先检查杆根,并拉好临时拉线后,再行上杆;

3、上杆前应先检查登杆工具,如脚扣、升降板、安全带、梯子等是否完整牢靠;

4、攀登铁塔爬梯时,应先检查爬梯是否牢固;

5、在杆塔上工作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应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系安全带后,必须检查扣环是否扣牢。杆上作业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

6、使用梯子时,要有人扶持或绑牢;

7、上横担时,应检查横担腐朽、锈蚀情况,检查时安全带应系在主杆上;

8、现场人员应戴安全帽。杆上人员应防止掉东西,使用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不得乱扔,杆下应防止行人逗留。

三、出租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租赁房屋,是指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

第三条 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

第四条 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治安保卫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租赁房屋的安全防范、法制宣传教育和治安管理工作。

第五条 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

第六条 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第七条 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五)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二)租赁房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按户口管理规定,在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三)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

(四)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五)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六)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处罚:

(一)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承租人的,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的罚

(三)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四)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

(五)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没收物品,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罚款。

第十条 对出租或承租的单位违反规定的,依照本规定第九条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处罚,同时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月工资两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被处罚人和单位对依照本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有关规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处罚决定的执行。

第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ups安全管理规定?

一、UPS电源应实行专人管理。

二、UPS电源是保证机房内计算机设备及其他设备正常运行和数据安全的重要设备,除管理员外,未经许可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触动控制面板和开、关机。

三、管理员要每天检查UPS电源的运行情况,市电停电时,要随时监控UPS电源放电情况。

四、管理员要了解UPS电源的工作原理,正确区分使用UPS电源供电插座和市电供电插座,UPS电源供电插座不得使用电动工具。

五、定期对UPS电源充放电,每月记录电池电压,当市电不停时,应每3个月对UPS电源的电池组进行一次维护性放电。

六、管理员要与UPS电源设备供应商的维护人员保持联系,出现故障能及时联系排除。

七、管理员有责任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帮助指导以及应急处理措施,以便其他岗位(特别是值班岗位)能够有效地检查、监控和及时处理UPS电源异常情况。

八、机房工作人员发现UPS电源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管理员,并采取适当应急处理措施。

五、八项安全管理规定?

一、安全责任制度。

细化明确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层层落实了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

二、隐患排查制度。

广泛开展“查隐患、堵漏洞、保平安”活动,对排查出的隐患,严格按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的“四定”要求,限期整改,

三、教育培训制度。

广泛宣传,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每月定期举办分类培训,使各部门相关安全人员受教育面达100%。

四、应急救援制度。

成立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队伍,制定预案,添置设施,建立起应急救援体系。

五、目标管理制度。

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厂综合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责任,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六、例会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例会,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对重大安全事项建立会商制度。

七、报告统计制度。

对部门内安全工作建立备案报告制度。

八、告诫制度。

对事故多发部门,由监察部门与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告诫谈话,限期整改,促进安全生产。

六、燃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燃气瓶存在安全隐患,因此需要进行专门的管理规定。由于燃气瓶内充装有可燃气体,如不加以安全管理容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严重后果。因此国家制定了多项管理规定,明确企业和个人应该遵守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要求。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今后使用燃气气瓶必须经过预约、检测、出具合格运输单等一系列工作环节,并且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燃气瓶的存储、保护、运输、安装、使用和报废。此外,各省市自治区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标准。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遵守燃气瓶安全管理规定并积极参与安全监督。

七、滴滴安全管理指引规定?

主动承担100%赔偿责任。

1、近日,滴滴出行正式发布了《滴滴出行安全管理工作指引》第二版,并向全社会公开。

2、滴滴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业务的持续高速发展,滴滴出行平台上每天提供的出行服务已经超过一千万次。由于交通服务行业自身的特点,如此庞大的业务量,必然会产生一定概率的交通事故和安全问题。滴滴将主动和政府部门合作升级安全审核,给司机和乘客提供更加完善的安全保障。

3、增设安全顾问委员会,聘请各行业专家。

4、鉴于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今年1月滴滴成立了公司基本的安全管理委员会,由首席执行官程维任主任,首席发展官李建华任执行副主任,成员由各事业部GM、PR负责人、财务副总裁组成,作为公司安全事务的领导机构,负责审议全平台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及体系化建设工作,并就突发重大事项的危机处理做出决策。

5、此次,滴滴在原先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基础上,还将成立安全顾问委员会,聘请来自生产、刑事、交通、妇女儿童保护等方面的安全管理专家,作为滴滴的安全顾问,为滴滴提供安全建议和咨询。通过“安委会+顾委会”的模式,形成安全管理内外合力,不断提高平台的安全管理水平。

6、与政府部门合作,升级安全审核。

7、在对驾驶员和车辆设定严格准入标准的基础上,滴滴与多个国家有关部门展开了紧密合作,对驾驶员进行严格审核与筛查,剔除可能威胁乘客安全的人员进入平台。具体包括: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验真;犯罪记录筛查;吸毒、精神病筛查;建立驾驶员入职及年度体验制度;代驾司机实施记分制度,年度扣满12分自动冻结账户。

8、此外,滴滴还规定申请人一年内有交通违法记满12分,或三年内有重大交通事故的不予准入。并将积极争取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获取查询权

9、主动承担100%赔偿责任,全额先行垫付。

10、新版安全指引规定,滴滴虽然是信息平台,但是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事故双方只要有一方处于滴滴订单服务中,则“滴滴平台愿意主动承担相关安全的保障责任”,主动承担保险不覆盖部分的理赔责任。同时,对于在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无论事故责任如何划分,只要符合垫付范围的费用,滴滴将全额先行垫付。

11、此外,滴滴表示对每一起伤亡事故都将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力求不断降低事故率。事故当中乘客受伤需住院治疗的,将安排全程陪护。

12、提升安全科技,增加安全投入。

13、新版安全指引强调,滴滴强大的移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体系,是整个平台安全保障的依托和安全管理的发展方向。目前,所有通过滴滴出行平台的订单,都会进行全程记录,滴滴还将在行程中通过软件和GPS系统实现对司机驾驶行为的实时监控。

14、同时,滴滴还引入了虚拟号码技术,实现司机和乘客手机号码隐藏,免去双方手机号码泄露的苦恼,该功能已经在部分城市测试,未来将会面向全国推广。此外,一键报警功能也已经在实验阶段,一旦司机和乘客在行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可以在第一时间向警方发送报警信息,其中包括具体方位、车牌号码等关键信息。

八、小区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高层居民住宅楼的防火工作,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依靠群众,实行综合治理。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十层以上的居民住宅楼。公寓、九层以下的居民住宅楼及平房的防火管理工作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 高层居民住宅楼的防火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由市(市辖区)、县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监督实施。

    第五条 街道办事处组织管理辖区高层居民住宅楼的防火工作。其职责是:

    (一)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防火安全知识;

    (二)制订防火制度;

    (三)掌握辖区高层居民住宅楼的防火情况,并协调有关方面采取相应措施;

    (四)领导居民委员会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工作;

    (五)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

    (六)督促房产管理部门、房屋产权单位和供电、燃气经营等单位整改火险隐患;

    (七)领导义务消防组织,指导居民进行扑救初期火灾和安全疏散演练。

    第六条 居民委员会负责高层居民住宅楼的日常防火工作。其职责是:

    (一)制订防火公约,督促居民遵守;

    (二)对居民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

    (三)组织居民开展防火自查,督促居民整改火险隐患;

    (四)定期向街道办事处汇报防火工作情况;

    (五)组织居民扑救初期火灾,协助维持火场秩序。

    第七条 居民所在工作单位,应当积极支持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做好防火工作。

    第八条 高层居民住宅楼的房产管理部门、房屋产权单位和供电、燃气经营单位,应当指定有关机构和人员配合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

进行防火管理工作,协助他们采取措施加强防火工作。

    第九条 楼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修、保养和更换由房屋产权单位负责。房屋产权不属房产管理部门的,房屋产权单位可委托房产管理部

门代管代修,费用由房屋产权单位负担。

    第十条 燃气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高层居民住宅的燃气管道、仪表、阀门等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或泄漏的,要及时维修、更换。

    第十一条 高层住宅楼的居民应当自觉接受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房产管理部门、房屋产权单位和供电、燃气经营单位的管理,并

遵守下列防火事项:

    (一)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安装不合格的保险丝、片;

    (二)遵守燃气安全使用使用规定,经常检查灶具,严禁擅自拆、改、装燃气设施和用具;

    (三)不得在阳台上堆放易燃物品和燃放烟花爆竹;

    (四)不得将带有火种的杂物倒入垃圾道,严禁在垃圾道口烧垃圾;

    (五)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安全规定;

    (六)室内不得存放超过0.5公斤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物品;

    (七)不得卧床吸烟;

    (八)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物品、存放自行车;

    (九)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丢失;

    (十)教育儿童不要玩火;

    (十一)学习消防常识,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发生火灾及时报警,积极扑救;

    (十二)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有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街道办事处或居民委员会报告。

    第十二条 房产管理部门或房屋产权单位需要改变高层居民住宅楼地下室的用途时,其防火安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并经市(市辖区)、县公安机关审核同意。

    第十三条 凡违反本规则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第十五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6年公安部颁布的《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第四条第二款停止执行。

九、最新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规范燃气市场,保障燃气的正常供应和安全使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燃气工程的建设,燃气的储存、输配、经营和使用,燃气设施的保护,燃气器具的经营、安装、维修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是本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

十、油漆存放安全管理规定?

油漆是一种易燃、易爆、有害的化学品,存放需特别注意安全。以下是油漆存放安全管理规定:

1.油漆需存放在独立的仓库或封闭仓间中,禁止点燃任何火源或在存储区域内吸烟。

2.油漆存放仓库或房间需保持通风良好、干燥清洁,不宜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空气流通不畅的环境中。

3.严格控制油漆的存放环境的湿度、温度、光线、通风等,避免油漆的质量受损。

4.不同种类的油漆需分别存放,避免混用导致危险发生。

5.禁止将油漆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混存,避免发生危险事件。

6.油漆容器需标注清除标识,包括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7.油漆容器需单独存放,严禁将油漆倒满容器、使用过的容器暴露在存放区域中。

8.油漆存放期限一般为一年左右,过期的油漆需按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理。

9.存放油漆的场所应设置专门警报和报警装置,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意外情况。

总之,存放油漆要按照规定规范操作,做好安全管理,确保油漆存储过程中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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